问: 我要申请家庭团聚,从去年6月份开始就一直高工资全保,计划今年六月份,保险够一年送申请。但是上个月我换了份工作,会影响家庭团聚的审批么?收入证明是不是可以递交以前的工作合同和工资单?
答:申请家庭团聚时,要求递交收入证明来说明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足够负担家人的生活。通常要求持工作居留的申请人提供工作合同和最后三个月的工资单,但是并没有规定这三个月的工资单必须是由同一家公司开出的。
您从去年6月份开始高工资全保,有将近一年的优良保险记录,这对您的家庭团聚申请大有帮助。但是在您换了新工作后,不应该马上提出申请,最少得过了试用期,或在该公司工作3个月后再递交材料。
将过去一年的工资单和工作合同以及新公司的工作合同、工资单一并递交。现在西班牙政府紧缩移民政策,家庭团聚不像以前那么容易获得批准。尤其在审批时,对申请人的经济能力考核要求有所提高,要审核申请人最后一整年的经济收入状况,这不仅指工资高低需符合要求,还要求申请人需证明自己有稳定的收入。因此,如果想在换了新工作后,尽快递交申请,应让公司为您出具永久合同,相对短期工作合同比,就是一种稳定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