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2009年家庭居留来西班牙的,但由于申请我的孩子住在海岛,还有一个在马德里,我现在住在马德里,以后也想定居在马德里。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把自己居留依附在另一个孩子的居留上?
答:如果您在工作,根据2009年12月13日生效的新外国人法,您可以只要申请一个独立的保险号码直接上保险,将来更换居留时附加上保险的资料,就可以换成独立的居留,不需要任何依附人了。
如果您没有在工作,要换依附人。首先要办一份在马德里的和您的新依附人在同一地址的住家证明,证明自己跟要依附的人住在一起,附加上新依附人的资料和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新依附人的经济能力证明。新依附人要有合适的住家供您住,要有足够的收入养活他本人和您以及所有依附在他身上的人。除此之外最好还写一封证明自己要换依附人的理由。
总之,手续类似于一个新的家庭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