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调动各级员工工作积极性,激励员工持续改进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制定本办法。
2 职责
2.1 各级管理者:负责拟订下属人员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负责对下属人员的考核;确定绩效考核系数和绩效工资;指导下属人员改进工作绩效。
2.2 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考核总体办法,组织、指导和监控各部门完成各项考核工作;审核各部门考核结果,审核、汇总绩效工资。
3 考核原则
3.1 客观公正。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3.2 考核与绩效工资及工资调整等挂钩原则;
3.3 辅导改进原则。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持续激励员工提升工作绩效,完成经营管理目标。每次考核期间和考核后,主管应及时向被考核者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帮助其改进绩效。
4 考核内容
4.1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关键绩效指标、主要岗位职责和专项目标任务。具体根据被考核者岗位工作性质和量化程度,设定每类考核权重。量化程度高的岗位,以关键绩效指标为主,岗位职责和专项目标任务考核为辅;反之,以岗位职责和专项目标任务为主,关键绩效指标为辅。另外,月度(周)工作计划(报告),作为扣分项目列入每月考核。
4.2 关键业绩指标和专项目标任务的设定根据层层分解的原则,自上而下设定。考核内容与考核标准经考核双方协商确定。
5 考核标准
对各项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推荐采取5分制打分,总体标准如下:
分数考核标准
5分工作绩效始终超越本职位常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任务,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等明显超出规定的要求,得到来自客户或上司的高度评价或表扬。通常都是很主动自觉地去完成,根本无需催促。
4分工作绩效达到或超过本职位常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按照规定要求完成任务,经常在数量、质量上达到或超出规定的标准,能主动自觉地去完成,无需催促。被服务的对象是满意的。
3分正常可接受,工作绩效经常维持本职位常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基本上达到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工作要求,基本没有投诉现象,基本能主动自觉地开展各项工作,属于基本满意。
2分需改进,工作绩效未达到本职位常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时有小的疏漏,有时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有投诉现象(但不严重),经常需要他人的催促才能完成任务,属于不太满意。
1-0分不良,工作绩效显著低于常规本职位正常工作标准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或在时间、数量、质量上常常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经常有投诉发生,属于很不满意。
评定为5分和1-0分的,需有具体数据或工作事例支持。具体各项考核标准由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双方协商确定。
6 考核周期
经理级别以下(不含经理级人员)职务人员暂定每月考核一次,经理级别以上(含经理级人员)职务人员暂定每季度考核一次。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