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4月27日因与公民结婚拿到临时绿卡,2009年因为前夫家暴(二级伤害)离婚,并在实习律师的协助之下,于同年拿到永久绿卡。该实习律师说,我今年可以申请公民,请问该律师说的是正确的吗?如果不是,请问我何时才能申请?
我结婚后才开始报税,离婚后每年还是继续报税,但是变成低收入户,请问这会影响我的公民申请吗?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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