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力部处理孟加拉国工人案件决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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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人才网信息中心 采编: 更新时间:2010/4/18 17:42:56 共有2173人次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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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02日 新加坡人力部公布了对在San轮机工程服务有限公司,Han轮机有限公司和K7工程有限公司的48位工人公司索赔案件的处理结果。人力部调查发现工人对于他们长期没有工作和工资产生了抱怨。而且人力部介入此事后,工人目前已经拿到了他们的所有工资。 2.在08年9月底,人力部收到了来自很多工人关于工资拖欠方面的投诉。人力部研究发现这些投诉是来自关于船坞方面的工作合同。尽管工人们断断续续的工作,一些工人甚至没有工作,但是他们有的是在培训自己的技能阶段,又的是再次被送去培训,因为他们的技能还不能达到船坞工作的要求。在此期间他们没有工作,没有拿到全额工资。还有未经授权的工资被雇主扣除。由于MOM的介入,目前公司已经付清了工人的工资。包括他们在训练期间的工资和被雇主扣除的部分工资。 3.另外。人力部调查还揭露了许多工作工人给他们的孟加拉国代理一笔来新加坡工作的保证金。人力部已经把这些代理的名字发送孟加拉国使馆以便他们来处理。 4.雇主要保证他们能给国外工人提供工作,并及时付款。拖欠工资是违反雇佣法的。如果触犯法律,将被处以1000新币的罚款或者监禁可达一年。更甚者,两罚并用。如果再犯,要处理两千新币的罚款,或者高达一年的监禁,或者两罚并用。 人力部将起诉这些违法的雇主,也将禁止他们再次雇佣国外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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