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签证必备材料
1. 有效期至少半年的护照,且至少有三张空白页(最后一页需签名);
2. 4cm x 5cm照片(彩色白底);
4. 至少12个月以上暂住证复印件(户口不在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的);
5. 巴西公司致总领事馆的经过公证的并由公司高层管理者签字的一张葡萄牙文邀请函原件,应写清受邀人的姓名、职务和商务访问的具体目的,邀请方的CNPJ号(税务注册码)印章、完整的公司地址和联系电话。在此邀请函中,巴西公司应明确指出受邀人来访巴西属纯商务会见,而并非提供任何的技术支持或培训;
6. 申请人所在公司致总领事馆的经过公证的派遣函原件(用公司信头纸打印),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职务、在职时间,在巴西的联系人,赴巴西的目的并明确指出在巴西从事活动的性质以及逗留时间。申请人所在公司必需在派遣函中承诺对申请人在巴西的活动负全责并保证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回国;
7. 经公证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8. 申请人在巴西期间的经济实力证明(如最近三个月银行存折复印件、本人有历史记录的存款和收入证明、信用卡明细单和信用额度证明);
9. 往返机票行程预定单;
10. 个体经营者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财务明细,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适用);
11.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邀请函不可直接寄至巴西驻广州总领事馆,须同其他签证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派遣函必须由公司高层管理者签字,其姓名和职务须标注拼音。
★商务签证持有人禁止在与巴西公司或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从事活动,或在没有劳动合同情况下提供技术服务,此种情况必须申请工作签证VITEM-V 。。
★巴西驻广州总领事馆保留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及面谈的权利。
二、签证受理所需时间:至少预留30天的申请签证时间。
三、收费标准:签证及代送费用为1580元/人。
代理服务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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