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在制订就业政策和处理劳动问题时,是把它放在国家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去考虑和认识,并把它们作为宏观经济与社会政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去进行。政府各部门与社会各方面对此都毫无疑意,所以政府在制订对劳动力市场和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时,能够通盘考虑,制订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具有综合性和系统性的配套政策,并给予大量的充裕的资金投入。
英国政府为促进就业,采取了扶持小企业发展、加强就业服务、强化职业培训和改革失业保险制度等一系列的综合配套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扶持小企业发展。在继续加快落实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建立统一的政府管理和服务机构,简化小企业申办、经营和破产方面的管理程序,同时还应鼓励发展为小企业提供各种服务和社会团体和民营组织机构,并建立以政府基层小企业管理服务机构为核心,以社会民营机构为基础的广泛的小企业服务网络,为小企业的大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服务,以促其吸纳更多的就业。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在统一全国就业服务机构的名称,、规范其服务程序的同时,明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性质,确立其地位,严格服务标准。此外,公共就业服务应按国际惯例实行免费,各级财政应给予有保证的专项资金支持,摆脱某些地区就业服务机构自筹自支的现象。同时,还应规范和发展私营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
二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设。应注意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把被动的确保失业者生活方式逐步改革成促进失业者主动找工作的就业保障机制。当前,在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我们可以借鉴英国促进就业"新协议"计划和"求职津贴"制度中的一些强化服务措施,利用失业金和"三家抬"中的部分资金推进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四是在失业严重的地区和行业,中央和地方、政府应给予特殊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也可以考虑建立就业区或就业工作队,实行特别就业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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