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劳社文〔2008〕157号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劳社信息函[2008]5号)和我省金保工程建设总体工作安排,我厅制定了《福建省2008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金保工程建设工作,亲自过问,把握方向和大局。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具体领导责任,抓好金保工程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本地区金保工程建设的步伐。
附件:《福建省2008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要点》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福建省2008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要点
2008年福建省金保工程建设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要求和“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的建设原则,紧密围绕业务、人群、功能、网络“四个全覆盖”的总体目标,抓好统一数据中心建设、统一应用软件推广应用和全省劳动保障网络建设,开展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推进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全省金保工程建设实现阶段性目标。
一、做好金保工程项目可研和立项工作
(一)各设区市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金保工程建设的统一要求和我省金保工程一期建设的可研方案,编制本设区市金保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当地发改委批复立项。加大金保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力度,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省劳动保障厅开展福建省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建设统一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
(二)推进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各设区市按照统一建设的要求,抓好设区市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2008年底前大部分设区市完成数据中心机房的建设工作。已建成数据中心机房的设区市应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省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机房的工程验收和规范管理工作。建立省级交换资源数据库。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分散在各机构的硬件资源、技术资源和数据资源逐步纳入数据中心集中管理。加强数据中心物理安全建设,确保在防断电、防火、防水、防雷、防尘及温度湿度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必要的数据备份系统。
(三)推进数据整理和整合工作。开展各项业务数据的整理工作,将数据补齐、核准、记实,进一步提高数据的质量。逐步推进数据的整合工作,开展基础数据的比对和整合,整合分散的信息资源。
(四)做好数据上传、交换工作。进一步提高每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上传的养老保险数据和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监测数据的质量。开展向福建省人口基础数据库提供相关数据工作。
三、做好金保工程一期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
(五)省劳动保障厅组织完成金保工程一期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并组织做好应用软件的试运行和推广实施工作。
(六)各设区市按照省里统一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在优化、规范各项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做好应用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
四、抓好全省劳动保障网络建设
(七)省劳动保障厅统一组织建设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劳动保障广域专网、省级城域网和省厅局域网,实现网络贯通。各市、县、区组织建设当地的城域网和局域网。
(八)加强网络和系统的安全建设。研究确定适合于劳动保障部门网络和系统安全需要的安全策略,积极采用合理的安全技术手段,有效提升网络和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和系统的应急预案,加强对网络和系统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切实保障网络的安全畅通和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推进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九)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根据全国统一规划,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技术规范。建设省、市两级社会保障卡管理平台,稳妥有序地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应用,逐步实现在劳动保障各项业务以及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其他公共领域中的一卡通用。
(十)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建设的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开展劳动保障政府网站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充实信息,及时更新,推行政务公开,服务大众。做好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的相关工作。
六、继续推进金保工程示范城市建设
(十二)已通过原劳动保障部验收的金保工程示范城市厦门市应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继续不断提高自身的信息化水平。省劳动保障厅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选定有条件的城市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荐作为第二批金保工程示范城市,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正在进行金保工程示范城市建设的单位,要按照示范城市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七、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
(十三)各设区市要积极争取早日成立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在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成立之前,设区市劳动保障局应明确一个机构负责信息化综合管理工作,明确人员承担具体工作。加强对金保工程所需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信息化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理顺信息化工作机制,加强技术人员的统一调配,为信息系统提供良好的运行维护和服务,为业务扩展和数据应用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