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由新加坡国立大学(以下简称“新国大”)与新加坡人力部下属机构“联系新加坡”主办的“新加坡就业、学习和生活”宣讲会在广州举行。在会上,记者了解到,新加坡就业政策将放宽。此前规定,外籍人士申请“个人化就业准证”者,必须拥有在新加坡2至5年工作经验,并且年薪至少3万新元。而预计在3月份实施的新政策则允许在新加坡以外地区工作、月薪达到7000新元的人士可以申请“个人化就业准证”。
据介绍,新加坡人力部于2007年1月推出与个人持钩的“个人化就业准证”。按照新加坡人力部规定,希望在新加坡工作的外籍人士都需要申请就业准证。之前,就业准证与企业雇主挂钩,必须由雇主提出申请,而且当雇员离开该公司之后,如果没有及时找到新的工作,便无法在新加坡逗留。但在“个人化就业准证”实施以后,就业准证便是与个人挂钩,即使外籍人士离开了原来的工作以后,仍可以在新加坡逗留长达6个月的时间,寻求新的就业机会。以往申请“个人化就业准证”者,必须拥有在新加坡2至5年工作经验,并且年薪至少3万新元。现在,这一政策将放宽,在新加坡以外的地区工作,月薪达到7000新元的人士也可以申请“个人化就业准证”。新政策预计在3月份实施。
另外,获得新加坡"就业准证资格证书"(Employment Pass Eligibility Certificate,EPEC)的人士在新加坡居留时间将延长6个月,达12个月。据了解,EPEC是针对没有工作经验,但是拥有新加坡承认的大学文凭、专业资格的外籍人士申请的,该证书为一次性申请,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