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录用条件应当明确具体。既要包含对所招聘员工要求具备的基本条件,如诚实守信、乐观开朗等;也要包括招聘岗位对员工的特殊要求,如相应资格水平、特殊技术要求、语言要求等。
其次,要求劳动者确认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在录用条件上签字或将录用条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起到确认和公示录用条件的法律效力。
其三,录用条件应符合法律规定。《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员工,不得歧视残疾人,不得以传染病病原体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因此,不能将法律禁止的歧视性内容作为录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