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热烈恭贺厦门AEIS(爱狮)考前培训班下列同学考上新加坡政府中学快捷班:厦门陈同学 ADMIRALTY SEC 美雅中学、厦门杜CORAL SEC 云海中学、厦门吴同学 YUSOF ISHAK SEC 尤索夫依萨中学、福建将乐肖同学 GREENVIEW SEC 青景中学、合肥徐同学 CHANGKAT CHANGI SEC 尚育中学、汕头 郑同学 BEDOK GREEN SEC 育青中学、北京洪同学QUEENSWAY SEC 女皇道中学、成都殷同学GREENRIDGE SEC 群立中学、成都唐同学GREENVIEW SEC  北京余同学考上文礼中学
首页 陆地劳务 船员劳务 劳务派遣 出国留学 移民签证 下载专区 船员招聘 船员查询 政策法规 图片欣赏 劳务论坛 新闻快讯

行政法规的清理及其背后的法理      

[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074    更新时间:2008/5/7 ]
更多

作者:喻中   

      2008年1月1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516号令,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按照这个决定,在现行的665件行政法规中,有49件行政法规的内容已被新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所代替,被明令废止;有43件行政法规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不再实施,被宣布失效。被明确废止和被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合计92件,占清理总数665件的14%。此外,还有一些“患病”的行政法规已经纳入了“康复”计划,将在随后启动的修改程序中予以订正。
 
    如此全面地清理、废止行政法规,即使在中外法制史上,也不多见。因此,这是一起值得认真对待的法制事件。其中蕴藏的法理意义是,它鲜明地展现了一种极富中国特色的法规审查方式,那就是立法者的自我审查。
 
 
    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审查,一直是学者们持续关注的一个理论热点。在宪法学界,有关违宪审查制度的研究成果蔚为大观,按照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原理,任何违反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其他法律文件,都将归于无效。那么,谁来宣布它无效呢?只能是法定的审查者。依照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监督宪法实施的法定机构,有权审查各种法律文件是否违反了宪法,也有权宣布违反宪法的法律文件无效。2004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部,还设置了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室,专司对于法规、规章的审查。但是,这样的审查制度并没有触动92件应当废止或应当归于无效的行政法规。

    在行政法学界,也有一些学者探讨行政规章、行政法规的可诉性问题,即行政规章、行政法规是否合法、是否有效,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加以审查。这样的审查方式,就是人们常说的司法审查。按照司法审查的一般理论,法院不但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还应当延伸到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在法理上也可以归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因而也属于司法审查的对象。这种由法院来审查法规的模式,虽然在某些西方国家早已成为常态,早已成为一种运行无碍的司法实践,但在当代中国,还只能停留于一些学者的头脑中。

    对于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议会和法院都没有进行审查;只能由行政法规的创制者自己来审查。这种自我审查的方式,从积极的方面说,体现了最高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限制,而且还颇有成效,——92项行政法规的取消就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但是,如果从消极的方面说,这起法制事件也反映出当代中国的法律状况:无论是议会还是法院,都难以承担审查行政法规的职责。令人困惑的是,对于应当废止、应当归于无效的92项行政法规,最高议会、最高法院为什么就一言不发呢?而且,更令人不解的是,对于这些早就应该取消的行政法规,学术界也没有听到立场鲜明的质疑之声。

    涉及到13亿人切身利益的近百部行政法规,是否应当废止、是否应当修改,如果只能凭借立法者的自觉,其他机构、其他群体都找不到有效的、制度化的异议渠道,那么,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值得警醒的法律现象。常识告诉我们,一个人要做到真正的自我批评都很困难,遑论一个权威机构的自我批语。而且,有些法规的废止,还会影响某些既得利益;与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搅在一起,这就会使立法者的自我清理变得更加困难。

    最后,如果允许我用一两句话来评价这起法制事件,那么,我的看法有两点:热烈欢迎国务院对于92项行政法规的明确废止或宣布失效;但是,如果92项行政法规的废止或无效,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最高法院来认定并宣布的,那就更好了,它至少标志着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的初步建立。

本文转载自:喻中博客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报价 | 免责条款 | 友情链接


执行时间:42,514.27

Copyright © 1999 - 2003

闽ICP备20000695号-1
All Rights Reserved